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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5 09:3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县委编委会议精神,县直部分学校,业州镇、长梁镇部分学校面向县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选聘教师共73名,其中县第二高级中学4名、县民族实验初中4名、县实验小学9名、县民族小学5名、业州镇部分学校32名、长梁镇部分学校1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建始县2022年县直部分学校,业州镇、长梁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聘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教师。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3.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年限已满(2019年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视作已满);
4.近三年来(2019、2020、2021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是“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2019年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当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视作“合格”等次)。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县直学校(园),业州镇、长梁镇选聘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4.业州镇学校、长梁镇原长梁片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业州镇和长梁镇选聘学校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政策、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六、选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302室)。
3.报名参加本次选聘的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反之,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资格。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始县2022年县直部分学校业州镇长梁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原件(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订好后上交。
(二)资格审查
各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业州镇中心学校、长梁镇中心学校负责所辖选聘单位的资格审查),审查注意以下事项: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聘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在“建始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三)考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选聘单位(业州镇中心学校、长梁镇中心学校分别负责所辖选聘单位)按通知时间到县教育局人事股(302室)统一领取准考证后,再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个人准考证。
3.笔试要求
(1)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生只准携带0.5MM黑色中性笔、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量角器等必要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其他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计划选聘岗位人数和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
(四)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若同一个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从高到低、年龄从小到大、教龄从长到短的顺序确定;若以上情况都一样则再组织一次考试)。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自动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者,缺额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拟聘用人员确定、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始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建始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
根据选聘单位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竞聘上岗,在职岗相符的条件下,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按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